你是一个40岁的大叔,有一个妻子,一个叛逆的女儿。
你现今做的事是最无聊的,你沉溺在每日繁复的工作中,没有任何成就感。
而你成长至今,唯一出格的就是,你曾经喜欢一个男孩。
那是一个转校生,脾气暴躁,轻微自闭。
老师把他安排在你身后。他上课踢你椅子,你将椅子向前挪,他又伸长了脚,接着踢。
你看到他的成绩单和作业本了,一个优秀,一个空白。
你第一次尝试和陌生人交流。在此之后,他经常给你丢小纸条。
你在第一次以为自己交到了一个朋友时,被他打了一顿。
他的妈妈来给你道歉,那是因为他生病了,他控制不住另一个暴躁的自己。
你看到旁边的他,多么无辜。
他带你逃课,在江边游泳。
在这周一的课间操时,校长还提到不要去江边游泳,因为已经有三个傻嗨溺水身亡。
你是个傻嗨,但你并没有死在这条浑浊的江水里。
你和他第一次和好,是在他请了你一顿丰盛的晚餐,还帮你把数学作业写完了。
你以为交到了一个好哥们。
但是在又一个逃课的午后,他在小巷里头咬了你的嘴唇。
你震惊了,你没有任何反应。
你怀疑这是他又一次的发病。
然后你们接了个吻。
因为逃课次数过多,你们被班主任叫去谈话。
他请你去他家补习。
在窗沿下,你们探讨着青春的迷惑。
之后的某次,一位可爱的学妹来找你讨论奥数题。
你把习题册扔给他。又继续制作你的小礼物了。
他意味不明的看了你一眼。
下个星期是他的生日。
而你永远也等不到他的邀请了。
这是你看到他的最后一次。
活着的他。
葬礼上,他的丈夫和孩子的脸上是悲伤,冷漠,冰冷,僵硬……
你不确定自己的脸上是否有着同样的表情。
董方生的遗照是大学毕业照。那的确是他最好看的时候。
你至今都不曾知道他的一切,因为在你还未来得及拥有之前,就像焰火一样熄灭。
你带着还在上高中的女儿和分居几个月的妻子,你已经快要40岁了。
而某人近乎30年的岁月,你依旧不曾了解。就像董方生得的是精神分裂症,在生命的最后,他同时摧毁了三个家庭。
女儿第一次知道同性恋这个词,也知道了孩子是可以领养的。
她去了你不曾去过的纽约,和你不认识的女孩谈恋爱。她长大了,也去追逐在短暂的一生中偶然出现的美好。
你从没有做到的事,她在逐一经历着。
下一次可不可以再勇敢一些,直到我们被溺死为止。